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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算法推荐发展树立法治路标

来源:人民邮电报时间:2022-03-23

2022年3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第一个正式出台的规制算法推荐运用的部门规章,既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的法律依据,又为推荐算法发展树立了法治路标。
  《规定》共35条,与征求意见稿的30条对比,不仅通过分为六章更明确了各部分的功能,而且增加了一些重要条款,体现了重要价值取向、清晰立法意图和明确引导、监管指向。
  一是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底线要求。如《规定》第十三条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不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而且特别明确要求“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
  二是与现有管理规定的衔接。《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要求“不得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这与国家网信办现行管理规定紧密衔接,并通过《规定》进一步固化。
  三是体现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法规》第十五条规定“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妨碍、破坏其合法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正常运行,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既与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紧密衔接,又弥补了相关法律法规在算法运用规则方面强化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的不足。
  四是体现鲜明价值取向和引导要求。《规定》第十九条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老年人提供服务”专门明确了一系列规则,包括“应当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充分考虑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办事等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智能化适老服务,依法开展涉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的监测、识别和处置,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这既体现了对社会关切的回应,也体现了明确的引导要求,即通过推荐算法提供智能化适老服务,为防范出现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提供支持。
  五是强化了算法推荐服务者在解决用户投诉方面的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便捷有效的用户申诉和公众投诉、举报入口,明确处理流程和反馈时限,及时受理、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这有助于解决用户向平台投诉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

作者:天津大学新媒体与传播学院 陆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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